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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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7年6月13日 证监发字[1997]34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
已经我会证监发字[1997]346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号和
423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
购资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
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其余部分存入交易所
设置的专户。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
部;7个工作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会。对
未按时上报有关发行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国食药监人[2003]324号
为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
(二)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三)药品市场监督司医疗器械督察处处长
(四)药品注册司保健品处副处长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北京市户籍。
(二)一般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报考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职位,应具备药学或医学专业学历,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现状,有一定的药品或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报考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职位,应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法学、药学双学士学位;熟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基本知识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报考药品市场监督司医疗器械督察处处长职位,应具备临床医学或理工类、法律专业学历,掌握医疗器械基本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经验;
报考药品注册司保健品处副处长职位,应具备公共卫生或中医药学学历,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报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正处级)职位,应具备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规,了解医疗器械国内外先进技术,有一定的医疗器械研究或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经验。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报考处长职位的,应为现任的正处级干部或任副处级满两年。报考副处长职位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满三年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对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六)英语水平一般应达到六级。
(七)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网站下载并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附后),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等,于2003年12 月12日之前,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每一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进入公开选拔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
(三)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以《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为准;专业科目主要是测试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2003年12月22日
(四)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选择分数排在前列者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03年12月26日
(五)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六)体检
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七)确定人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人选任职一般按本人所报志愿确定,必要时可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决定该职位暂时空缺。
(八)任前公示
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有关规定进行。
(九)任职
对任前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拔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
地址:北京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
联系电话:88363239(传真),68313344-1833。
监督电话:68313344-1811;1905。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网址:http://www.sfda.gov.cn。
(三)本公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中协宾馆收费标准的复函
国家计委
关于中协宾馆收费标准的复函
1998年1月25日,国家计划委员会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你中心《关于提高中协宾馆标准间房价的请示》(中协发〔1997〕0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中协宾馆改造后的设备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水平,经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体改司,重新核定该所两人标准间客房基价为90元/床日。其他价格事项,仍按《国家计委、国管局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宾馆饭店招待所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5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从文到之日起执行。